进入公司三个多月了,转正也都一个多月了,通过这段时间的工作,学习了很多知识,自身能力得到了一些提高,同时也发现自身尚有很多不足。
刚进入公司工作,各方面不太熟悉,虽对企业文化、公司制度、经营理念、大纲等进行了学习,但缺乏实践操作经验,仅限于字面认识,对之理解不够深刻,加上法律人所固有的保守的特点,故从心态的转变到进入角色较慢,后经过同事的帮助和领导的教诲,以及学习了领导的发言后,回过头来再来看,有种恍然大悟的感觉。
法务工作的核心就是风险把控,法务作为风险把控中的一个重要环节,是从法律层面上进行风险的把控。法务工作的目标是为前台部门服务的,但同时要发现、提示及把控风险。法务工作的目的不但是要发现问题,提出问题,更要提供解决问题的方案,但决不是制造问题。集团金融业发展了数年,已积累了丰富的经验,也制定了详细的操作指引,使复杂的业务成为简单的流程。但实践操作中,业务情况复杂多变,难免有新情况新问题出现,集团公司提供的操作指引并不能涵盖全部的情况,法务工作面对的恰恰是这些新问题、新情况,且必须解决这些新问题新情况。这就对法务人员提出了很高的要求:首先要有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;其次,要对业务熟悉,知晓各类业务的操作模式,知晓各类业务的风险点在哪里,掌握风险的把控方法等;再次,在深刻理解集团公司相关指引规定目的的基础上,即在“知其所以然”的基础上,坚持“效率和服务”的原则,灵活、准确地把控风险。决不可死板地、机械地理解和执行各项指引,否则将阻碍业务的发展。
之前学习谈到“服务观”。法务岗位作为后台部门,就是为前台部门服务的,所以,法务工作中,一定更要有“服务观”,体现团队协作精神,要做到既要把控风险更要体现“效率与服务”的原则。
另外,作为法务科科长,绝不能像以前工作那样“单兵作战”,必须带领团队集团作战,根据团队成员特点,发挥各自的优势,要产生一加一大于二的效果,对内更要以提高团队成员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为目标,对外要以服务前台及风险把控为目标。当然,此方面的管理能力也需不断提高。
总之,以上几方面,尚有待提高。知易行难,望在以后工作中改进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