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的反省
文章来源集团总部     作者姜晓燕     日期2015-01-21     点击量1546

  反省一:做事不精细、不周到

  10月份的时候案件格式调整,在自己没有试用验证之下便将粗放的格式发给各广角。随后就发现内容要点没有给出注解,各案件责任人必定无法准确理解,这就是工作没有细致周到。不仔细思考不经检验,交出的产品真是粗糙的、不合格的。后来在部门组长认真细致地完善下,通过调试、论证没有问题后,再制作模板,附上详细注解,附上案例,发给各广角调整。对比之下,很是惭愧,不用心,真是做不好事。

  还有一次调解经验,也透露出自己的诸多问题。一是对于缺失的材料有所发现但无重视,没有责令广角立即补全,立案当场被揪出来后再让广角去收集就显得仓促。二是没有用与时俱进的眼光去看待法院的要求,法院还是那个法院,要求却不再是以前的要求。单凭以往经验,就吃了经验主义的亏。如果思虑周全严谨,事先与承办法官沟通,提前准备协商文本,那么在调解的当场就不至于手忙脚乱。

  所以,心若粗糙,给你再大的空间再多的机遇也枉然。我要谨记。      

  反省二:遇事烦躁、急躁

  前不久部门要求将所有案件整理汇总编纂成册,将案例做成知识与经验的传承,这是个非常好的提议。然而当时听了觉得烦躁,因为首先想到的是这个浩大工程会耗费的精力,而不是想到能够带给自己的多大提升和锻炼。遇到事情就跳出负面心态,这是很有问题的。而遇到很难搞的当事人,也会觉得烦躁,觉得事情没完没了,恨不得立即能够处理掉。后来想想,这是自己内心还不够强大,强大的内心不惧任何外在的挑战。工作量大又怎么样,做下去就少了。被告设置障碍又如何,感谢他给了你磨炼的机会、给了你多学习的机会,可以让你以后都不再为此类的问题而纠结难受。没有经历痛苦,便不能迎来成长。
  
  反省三:没有留住记忆,执行难
  
  年底的案件总结,我们管它叫《案件回忆录》,之所以要靠回忆的方式,是因为平时没有很好地积累记录。再深刻痛苦的领悟,那种强烈的感觉也都只存在领悟的那一刹那。而事过境迁,再深刻的记忆,都会被时间所冲淡。年初的时候就想写工作日志,有感悟有体会有经验有总结的时候记上几笔,不是压力,反倒是种分析与梳理。如今一年过去了,没有完全做到位。“执行难”,确实是个大问题,我要深刻反省体会。
  
  反省四:只见手指,不见月亮。

  佛经上有一句话,当智者伸手指向月亮时,愚者却朝着智者的手指望去。手指可以指出明月所在,但手指却不是明月。而我有时只看到表面形式而忽略了内在,只以自己作为员工的心态去评判事物,殊不知在这形式的背后蕴含着多么丰富的内涵,隐藏了多少鲜为人知的付出。

  经常借口日复一日的工作中埋葬了学习和阅读,但别人可以指给我月亮的方向,而永远不能亲自把月亮摘下来送给我。《霸王别姬》中有句经典台词:“人得自个成全自个”。希望2015年,我成为更好的自己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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