反省之一:没有推倒重来的决心
进入业务转型期,看着各处室资料整合的进度,再对照自己进度,已落在别人后面。新合同初稿比较混乱,没有逻辑,整个人也处于逻辑混乱中。后在领导要求下推到重来,重新搭建合同框架,再行补充内容,才初见成果。通过这件事,发现自己还是躲在舒适区,不想去改变,害怕下决心。其实在工作中,凡事以结果论,尤其是合规工作,事关业务落地、合同签署、法务审核等一系列的问题,绝对不能以“还可以”的标准衡量。高要求是一种习惯,是一种态度,每一次的高要求,会让人在过程中不舒服,但是结果却肯定会比预料的好。
反省之二:管理效率不高
今年开始独立承担法律事务科工作,只能给自己算及格。存在以下问题:
1、对法务系统人员的能力提升欠缺:日常工作仅针对具体事务,没有拓展,对客户法务的需求及关注度不够,对于年初定下的成长计划,又夭折在繁琐的事务中。“授人以渔”不是口号,在每次的合规或联动出差中,聆听客户的意见和建议,并将客户的合理提议归入我们的工作内容中。在日常对接中,必须借力,法务参与,协助办理案件的诉讼、面谈、办抵等,在实务过程中,边总结边指导。
2、“严”没到位:首先是对自己不够严格,工作安排监督落实不够,没有站在整个系统去思考问题;其次,对于各种材料把关不够严格,时间总是浪费在一次又一次的修改上,结果还不尽如人意;最后是紧迫感不够,对于工作布置的后续跟进、监督降低要求。总之就是效率不高。
2020年,我将重点改进工作方式,严字当头,请大家监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