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1年半年度反省
文章来源     作者姚吉颖     日期2021-07-13     点击量281

2021年转眼已快过去一半,回顾这半年来的工作,仍有很多不足之处,需要作以下反省:

一、推进疑难案件需创新思路

对于老案件、疑难案件,我们往往容易以既定的思维去想问题,从而导致无法有新的突破口。尤其是一些案件进入破产程序后,往往认为案件就没办法主动推进,只能被动等待,如同走进死胡同一般。其实,对于破产案件,我们更应该多方位了解各个债务人的最新情况,实时跟踪,一旦有新的情况出现,也许就会成为我们案件新的突破口。本着不放弃、不懈怠的精神才能更好的将老案件迅速的推进下去。

二、对待客户清收案件更需耐心

在清理客户应收账款案件的过程中,我们往往会发现很多问题,比如发货单不齐,没有合同,没有对账单等等,因而仅仅依靠诉讼往往没有办法解决此类纠纷。为此,我们需要,一仔细研究案件材料,找出所需补充的材料并告知委托人;二了解对方单位或个人情况,寻找谈判可能性,提高清收效率;三如需要诉讼也要将可能产生的风险预先告知委托人。通过谈判方式为主,诉讼手段为辅来对应收账款案件进行高效清收。

新的半年即将开始,希望在下半年的工作中,我能吸取上半年的经验教训,更好更高效的开展各项工作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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