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 关于执行案件处置时点
某案件自2019年企业爆发系统风险后,质押股票价值尚足值,但基于地方政府的干预及当时金债委的成功组建,我们认为破产是必然的,故未强推诉讼、执行进程。
但事后再回头看,一个400亿体量的企业破产不是那么简单的事情,法院受理破产案件顾虑重重(系统风险爆发后两年,最核心公司也未正式进入破产程序,虽然企业自身很想破产)。金债委为了保障自身债权,转移部分核心资产。因企业控制的上市公司与其他业务相对独立,股价的暴跌是从系统风险爆发第10个月后。这期间如果坚决推进程序,执行质押物,本金有机会提早收回。
事物之间的关联是复杂的,当时未强推虽然还有其他顾虑,但单从执行处置时点考虑,应坚决推进。
二、 关于部门协同
今年10月关于前置审批的分工,一开始发文的时候,我内心有抵触,手头这么多事务,哪有时间再管这方面的问题。后面经过领导提点、开会,才领悟其良苦用心。我们工作的核心就是为了业务开展、业务安全,不能舍本逐末。今年是保理元年,难免部门间条块分割,流通不畅,部门协作配合效率相对较低,部门协同的力度需要加强。
协同的关键是要暴露问题。暴露问题,特别是一些细节问题,恰恰就是解决问题的前提。要利用好审批群,通过具体的业务中暴露的问题,争取每月发现一个问题、解决一个问题,提高自身及团队人员的行政管理能力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