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1年又是年末,值得反省的事情很多,如今年越来越发现学习是一件很困难的事情。2021年法律界发生了很大的变化,《民法典》及相关司法解释的开始适用,感觉学习跟不上变化了。当然了,一方面变化太快了,另一方面学的效率有待提高。就像企业负债一样,如利润不能覆盖成本的话,那么企业就不断亏损,所有者权益不断减少,再不改善,迟早破产。学习也是这样的,每一年学到的东西没有变化的多,就永远学不完,欠账之多,如同雪球般滚动,永远不可能完成之目标。那么,真的如此吗?
第一,其实法律变化或新增并没有想象中那么多内容。如之前已学的内容比较扎实的,那么这次变化内容多,也就仅学习变化之处即可,也就没那么困难了。现在面临这个问题,其根源在于之前的内容就学的不扎实,这次大修和新增之后,还需从头再来,故难点在此。
第二,学习效率的问题。自我感觉学习效率差,除去以上第一个问题之外,一方面生性驽钝,学而不得章法。法律是一门实践学科,有法律规定,有法学理论,更有行业惯例和司法实践。就拿民法典中的保理合同来说,区区9个条文,还有一堆部门规章,而保理行业,司法实践情况复杂多变。如何来学?需要首先掌握保理理论知识,熟悉行业规定及民法典的规定,结合行业惯例和业务实践,参照相关案例来研究法律条文背后的司法审判要旨,当然了,还需考虑地域性特点。如此学习方式,通过理论知识、现行法律规定、行业实践操作及案例分析等,如此反复总结、归纳才能学好这个行业的法律问题。当然了,行业是动态的,变化的,故学习也应是动态的,因为说不好,按一天又有法律修改、政策出台或新的司法解释出台了,故学习的内容是动态的,而非可吃老本的。
如此学习的话,看来学习不是简单的。那么是不是永远都学不完了?为什么要全部学完呢?这个问题,容我再思考思考。
以上内容,权当反省。